第二百一十九章 目的-《玄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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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可什么都没说。”玄老像是个死刑犯一样,矢口否认自己犯下的罪行,就像这句话,分明是他刚刚亲口说出的,可现在却又不承认了。

    叶扬听得出来,在玄老否认自己的话时,语气竟然有些颤微抖动,这与他的性格完全不符,叶扬知道玄老的实力,什么事情能让他产生惧意呢,很少有,甚至不会有。他一直很自信。

    然而,那些家伙,究竟是指的什么呢?叶扬反复思量,都想不出端倪,总觉得奇怪,或者有什么奇怪的事情,或者奇怪的人物呢?

    圣光虎的度真是快极了,快的让人心生忐忑,快的让人看不清身边的事物,那些原本该被记住的,不该被记住的,全部都被抛在脑后。

    然而,叶扬不得不承认,这一次是圣光虎救了紫凝,同时也救了他,尽管玄老最后一刻告诉自己,像自己这种人不会轻易死去,但他还是对胯下这只大老虎心存感激,或许度快真是有好处吧,谁又能谴责一种生物跑的太快呢,跑的快也是一种错误吗?可是它能跑的过时光吗?它能带着自己跑过整整一千五百年的时光,跑到二十一世纪那个科技盛行的年代吗?

    对于叶扬离奇的想法,答案永远都是否定的。对此,他不再有了抱怨,这段时间以来,他学会了很对,心态有了很大的改变。这一切,或许玄老给的帮助,是最大的。

    照圣光虎的度,不除五分钟,就能回到临时据点。

    凌晨的青羽城格外安静,纵使在这个山贼横行,直接欺负到纳兰家族头上的年代,也不会有什么人在夜晚太注意警惕。

    山贼,是青羽城中的百姓,以及纳兰家族给叶扬一伙人的定义,除此之外,怎样解释叶扬这一伙人?乌合之众总也得有个代称吧。

    月光洒在屋檐下上,青色的瓦片被照耀的炫白,银色的光辉毫不吝啬的照耀着没一个可以照耀到的角落。

    若是静下心来,从上空俯视这个不算大的城市,还真是不错呢,虽然没有灯火,没有霓虹,但月光的照耀下,至少看起来一片辉煌,那几座高大的建筑,倒有些皇城的气势,这里的确没有桑尼帝国的皇城那般气势磅礴,但毕竟是个城,有其宏伟的一面,却也有其阴暗的一面。

    “我该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哦,我送你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,你不留下我吗?”山头上,一长垂肩的女子,偏头望着身边的男子,男子平静的俯瞰着整个青羽城,似乎在思量着什么。

    “想留,但这么晚了不休息我于心不忍。”男子忽然回过头来,那一张俊朗的脸正是曹方,纳兰家族的曹军统。

    “我不懂,为什么你每晚都要在半夜爬上屋顶,然后孤独的坐在房檐上望着星空,所以我才会带你来这儿。”曹方说到这里,忽然脸上浮现出一抹关切的神色:“这不是我第一次问你,每一次我都想知道答案,你也知道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不懂,为什么每天晚上你都会出现,或许已经是习惯了,我习惯在深夜被你从屋顶上带到山上来。你也有秘密不是吗,你第一次现我在屋顶时,应该是午夜吧,那时候你不休息,是在做什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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